第二天早上丽婆婆还是来看她,长明的抓伤结痂了,这次好得特别快。丽婆婆很高兴,说再过个三五天就彻底好了,到时就要开始,不能再拖,多拖一天,就容易节外生枝。
“婆婆,我上次去外边,见到一个人,特别的有气派,身上的玉饰都是极品。他自称是风公子,叫什么风花雪月。回来后,又恰好听到您说起玉三公子,我就怀疑那人是玉风公子。婆婆要不您先去帮我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是玉风,是不是真的像别人说的那样好,我想我也是要考虑婚事了。”
丽婆婆一听,大喜。“陛下,您能这样想最好了。玉三公子无论家世,无论功夫,无论本人,那都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您见到的那人是不是给您特别的感觉?”
“是的,确实是难得的人。我本想让护卫队去打探一下,您也知道,这事...我本想我自己去看看,可这样不显得我怎么那样,不好,是不是?婆婆。”
丽婆婆连连点点,说道:“陛下让我去是最好的。我现在就去,你知道那位风公子是在哪里么?”
“他在西市弄了个什么‘碰运气’的摊位。但当时,他对旁人说,如有事,可以去玉玲珑找他。我想玉玲珑不是玉家的产业么,我才怀疑他是不是玉三公子。婆婆,您不要说我对他有意思,我还没有,我只是让您去看看,然后,我再去看看。”
“知道,知道。还担心婆婆不会说话么。”丽婆婆是风风火火的人。女王愿意谈婚论嫁,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她立即就去探探那位风公子,哪怕不是玉风,只要女王对他印象特殊,这就是好现象。
玉风不知明姑娘到底要做什么事,但只需见丽婆婆对他而言倒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玉风也先去西市转了一圈再回玉玲珑,石晖在那里等他。“他婆婆个腿,我这么早来找你,也找不到,你真是的,我都快发霉了。来来来,走走走,我们去粉杏楼喝一杯。”
“粉杏楼是酒楼还是歌坊,还是什么地方?”
“他婆婆个腿呀,管它什么地方。那里来了弹琵琶的,我的个娘亲呀,长得那个美呀,嘶---”石晖吸着嘴,双肩抖动,激动得很。“快点快点快点,要不又抢不到位置了。”
玉风没有动。“他婆婆个腿呀,风公子,你不想去么?”
“我不想去。酒有什么好喝的,你没看到炬公子怎么死的么?石公子,你见过的女人不知其数,一个弹琵琶的至于么?”
“你也这样说,呼拉炬一死,喝酒都找不到人了。他婆婆个腿呀,酒有何罪?美人再多,也不能辜负下一个。这个弹琵琶的,我还没玩过,必须得上。我这一生,只求美酒与美人。风公子,你陪我去,哥哥我求求你。”石晖边说边拉着玉风往外边走。
才走出屏风,就见到里边有一人穿着黑色的带帽斗篷,全身从头到脚都裹在黑色里头。店里伙计虽有些犹豫,但仍上前问道:“客官有什么需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