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戴墨镜,他也应能很容易认出来。”
李敏媛大笑,“老板,你那一身万年不变的衣服,熟悉的人不看脸都能认出来。”
挂掉电话,孟霄把约翰召唤到了身边,“确实应该换一身衣服了。”孟霄在游戏里为约翰订做了春夏秋冬四季的衣服各一套,现在看来根本不够用,只是在游戏里量身定做太费事,而且为了换衣服而占用键盘的按键或是添加相关程序都太不值了,孟霄本意是亲自动手给约翰换衣服,只是无意间忘记了。“以后又多了一件麻烦事啊,约翰每次露脸都要回我这边换衣服,我给男人换衣服。哎。”是个美女该多好呀。
明天就要和陌生人见面了,对方是个教士,不能太随意。孟霄觉得现在就要拿约翰练练手了,过程省略,孟霄的衣服倒是能穿在约翰身上,但是有些不合体,“算啦,明天上午去买两件约翰专用的衣服吧,穿我的衣服万一留下DNA就不好了。”
切换状态F9,穿着孟霄衣服的约翰消失了,但是想象中衣服滑落地面的情况没有发生,“嗯!?怎么回事,难道约翰把我的衣服带走了?”孟霄记得自己之前有过总结,约翰可能来自于空间A(孟霄的定义),但是他不能把现实世界的东西带回到空间A,所以每次退出游戏,约翰会把属于地球的东西留下,之前孟霄也用这一手来传递纸条,可是刚才发生的一切在挑战着孟霄的经验。
怀着喜忧参半的心情,孟霄退出了游戏,T恤和牛仔裤无中生有,掉落在地板上。“看来之前的经验需要修改了。约翰在穿着衣服的情况下可以隐身,这里的衣服不局限于游戏自带的衣服,所以隐身状态的约翰把效果扩散到了外来事物上。”这个说法其实不严谨,但是还能自圆其说,其它说法也能解释,不过孟霄不想费心思了。
想到了曾经在自己手下效力的汤米,孟霄意识到《侠盗飞车》和《约翰的世界》是不同的,“《侠盗飞车》里面的汤米隐身是因为作弊器,汤米还是汤米,但是在《约翰的世界》就不同了,F1-F9可以看做约翰的9个状态,也可以看做是约翰9兄弟。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影响?”目前没有。孟霄今天才意识到游戏的不同,此前用起来还是很顺手的,并没有哪里不对。
孟霄做了两个试验:
第一个试验,穿着孟霄T恤的约翰在F9状态下慢慢接近了有窗户的墙壁,墙壁在屏幕里越变越大,终于屏幕变得一片漆黑。孟霄扭头看向约翰所在的位置,没有发现异常。W键被间歇地点击,屏幕上却看不出约翰前进的迹象,终于屏幕再次有了亮光,证明约翰已经穿透了墙壁。再回头看向约翰穿墙的位置,还是什么都没有!孟霄终于放心了,不管约翰把自己的T恤弄到哪里去了,幸运的是来自现实世界的衣服没有影响F9状态“摸不着”的属性。这就足够了!
第二个实验,孟霄在F1约翰的兜里塞了一张纸条,然后切换F9,约翰走到了墙角,孟霄点了Esc键,确认退出。孟霄转身看向远处的墙角,那里静静地躺着一张纸条。“看来多了一条经验,F1约翰携带的物品是跟随F1-F9状态一起移动的。”似乎效果和隐身汤米没什么区别。
“我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至于用处以后再说吧。”孟霄想的脑袋疼,索性放弃了钻牛角尖。
窗外的天空已经被暮色所笼罩,孟霄觉得可以去吃饭了,临出门之前他抽空看了一下美国洛杉矶的情况。这一次孟霄没能全程跟踪约瑟夫,因为这一次的逃犯是一对夫妻(约瑟夫说:丈夫是被担保人,但妻子愿意和丈夫亡命天涯),他们轮流开车,几乎24小时都处于运动状态,孟霄只好指挥约瑟夫跟在他们身后慢慢缩短距离,但是猎人和猎物之间的距离往往又在孟霄睡觉的时候被拉开,弄得孟霄郁闷不已。
“要是能知道他们的目的地就好了,你就可以直接抄近道堵他们了。”
约瑟夫笑道:“这个只有上帝能知道了,或者黑客先生你会读心术也可以。”
孟霄很认真地考虑,然后果断放弃了。读心术不是做不出来,但是孟霄没想到合适的借口来打消约瑟夫的怀疑,此外不能排除逃犯中途改变主意的可能,真要有打脸的情况发生孟霄也许就要换一个合伙人了。至于让逃犯汽车抛锚也不是不行,“只是帮了这一次,下一次呢,帮不帮?每次都帮忙的话,约瑟夫会不会认为自己是上帝的私生子?”
“别开玩笑了,约瑟夫。专心开车吧,小心栽到沟里。”孟霄在屏幕上看到的是美国那边浓重的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