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诗低下头,认真的看着自己脚上的拖鞋。拖鞋的鞋面上已经被溅了不少水渍,她露在外面的脚趾也没能幸免。
不过幸好现在是夏天,哪怕脚上沾了水也不会感觉到冷。
“我以前不清楚。”她动了动脚趾,笑着开口,“但是现在看到你是如何对今朝的,我就瞬间清楚了。”
“时镜,你喜欢祝今朝。”
这句话不是疑问,而是陈述。宁诗已经笃定时镜喜欢祝今朝。
“……”时镜没有否认,只是突然不说话了。
宁诗抬头看着他,偏要他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时镜,我说的对吗?”
时镜微微垂眸,想认真的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可只要他一动脑,脑子里就全是祝今朝的剪影。
这些剪影霸占了他的思绪,但他却并不觉得讨厌。相反,他还感觉很可爱。
祝今朝很可爱。
他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认真的喜欢过谁,所以并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如何定义的。
他只是觉得,如果一个人无论做什么都能让他觉得可爱,那他应该就是喜欢她的。
“你说得对。”他侧过头来,笑看着宁诗,给出了自己的回答,“我喜欢祝今朝,特别喜欢。”
“……为什么?”宁诗的声音瞬间哑了。
时镜很坦诚的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脾气不好,也没有耐心。我不喜欢别人对我啰嗦,不喜欢别人在我面前软弱,更不喜欢别人对我指指点点。”
“可祝今朝,她不仅喜欢在我面前碎碎念,她还喜欢当一个软柿子,我要是不撑着她她就软软糯糯的随便别人拿捏。更过分的是,她还会当着我的面跟小李蛐蛐我。”
“她几乎把我的雷点全踩遍了,但我就是一点也不讨厌她。我觉得她碎碎念的样子很可爱,她缩起来cos软柿子也很可爱,甚至她对我阴阳怪气我都只会觉得可爱,一点也不生气。”
“我活了二十多年,她是第一个让我愿意耐心对待的女生。我很肯定,我就是喜欢她。”
“……挺好。”宁诗听完他的剖白,给了他一个很中肯的评价。
“只是我没想到,你喜欢一个人居然不是因为那个人对你付出了什么,而是那个人让你改变了什么。”
“呵,”时镜笑了,“我家财万贯,朝朝就是想为我付出什么也没地儿下手啊。”
宁诗也笑:“说的也是。”
时镜侧目看着她:“所以你现在,还喜欢我吗?”
宁诗点头:“我现在还喜欢。但是从今以后,我会让自己不再喜欢。”
时镜挑眉,没有说话。
宁诗无语的翻了个白眼:“时镜,我也是有很多人追的!只要我想,我就能挑男人挑到花眼。”
“行。”时镜收回目光,就着这个台阶将话题转移到了“男人”身上。
“只要你想,你就是同时谈二十个男大都可以。”
宁诗:“我当然可以!就凭我这张脸,我迷死三十个男大都不在话下!”
“嗯。”时镜用力点头,给她竖了个大拇指,“我宁姐就是有实力。”
宁诗自豪的甩了甩头发,一脸骄傲:“姐的实力不容小觑!”
“对了时镜,既然你已经确定自己喜欢朝朝了,那你打算怎么追她啊?她就是个呆瓜,你要是不给她上点手段,我估计你都单膝下跪了她还觉得你是风湿病犯了。”
宁诗这话说到了关键点上,时镜越想越觉得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