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0章 丈田3(1 / 2)殖民大明首页

王鼎看了看底下一众的官员,又看了看南京刑部侍郎?郑泰。说:“请邱知县上边这位出来给大伙说说丈田的坏处吧!”

这让南京众人怎么说,丈田最大的坏处就是官员士绅不能偷逃税银了,不能“诡寄,飞洒,虚悬”了。

明朝的老百姓除了缴纳田租外,还要当差和服徭役。

不必当差的人群有乡官、吏胥(吏胥是在衙门当差者)及生员(就是秀才,生员可升任乡官)。

根据后来明末清初大儒顾炎武先生的《日知录》记载,一地之生员多,田亩多,民间的派差就重;即生员多田愈多,民间派差愈多。这是因为生员之家不必服劳役,只能由其他民户承担,生员太多,导致民户数量变少,频繁派差役。

于是有些民户就要求生员“寄田”以逃避赋税,“诡寄”者,即将田集中寄在生员身上以避税逃役。

明万历时期,“役”到底有多重,我们从刘时俊“筹集工程款”这一案例可窥见一二。刘时俊见“役”的买卖市场很大,故采取公开“量开免役之条”的方式,通过该市场运作来筹集梳浚河流的工程款,其言:

完助工银肆拾两,免北运一名,贰拾两免南运或收头壹名,完银多寡不等者,照役轻重免差。士民无不乐从,共计银柒千八百陆拾贰两叁钱陆分捌厘,此一项得数颇多。然各出意愿,本县初未尝强之也。盖不惯当役之人,驱就役如蹈汤火乙,请托之门一启,甲移之一,乙移之丙,每点一役,转累且数拾人。此数千金者,暗有所归,而尚不止此。

众所周知,诡寄的主要目的是免役而非故意逃脱正供,即使如此,在一县一年之中,“免役市场”的纯利至少达到了7862.368两,可见当时民众的避役之切以及“免役市场”之繁荣。

另外比如在松江府,一介“贫儒”只要中了功名(生员),便立即接受诡寄田土,如果自家的田土只有一百亩,通过受寄可以浮增至两千亩。“贫儒”向寄户收取白银300两,按90%考满交纳,贫儒只需代寄户向官府交银270两,可从中牟利30两,而寄户在此过程中不仅没有损失,而且还可以免比,故趋之若鹜,于是诡寄之风愈演愈烈,故有“贫儒以册规为膏火”之说。

当然,诡寄的对象不仅是有身份的地主,凡是有优免权的人户,皆是诡寄的对象。明代嘉靖年间诡寄的对象有乡宦举监、生员吏承、坊长里长、灶户贫甲、文职、军官、军人共七类人。这些人要么有优免权(免役)和免比的特权,要么具有“藐法抗比”的能力。

明代除“诡寄”外,由于田多者役重,于是又有一种称为“飞洒”的,便是将自己的田亩分散写入别人的名下。行使这种勾当,首先得与衙门中管鱼鳞册的勾结买通,又称为“洒田”或“洒粮”。由于将田分别飞散在别户身上,所以亦称“飞洒”。

由于“飞洒”作弊,因此有100亩田的农户须缴纳130亩的田租,富人的田自己不缴纳田租,让普通农户多缴纳田租。这个一般是指的官田。

“诡寄”与“飞洒”的情形直到民国初年仍有存在,造成了人与田永远无法准确划分登记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