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已经两个多月,说句实话,他有些想念城市的感觉,甚至还有几分想看看看合家汽配厂?
自然是想去看惨样。
虽然说山河县也顶多是一个十八线小县城,但至少晚上还有几盏霓虹灯亮着,给人一种在大城市的错觉。
再说,欧阳囡囡已经一个多月嚷着要吃辣条了,上回带上山的辣条早就上山后的一个礼拜就被这丫头给消灭干净了。
后来的日子里,只要欧阳囡囡一想起辣条,就一副和林小野不死不休的样子。
但好歹,村里的伙食也不算太差,毕竟都是野味,而且村长老爷爷,几乎就把欧阳囡囡当孙女养了。
那叫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简直就是宠上天了。
林小野也在村长爷爷面说过几次,小孩子不能惯着。没想到村长竟然用一句:穷养儿、富养女来压制他,继续我行我素。
也难怪,欧阳囡囡现在虽然长得黑胖黑胖的,但乖巧懂事的性格,让人不得不喜欢。
别说是村长了,就是村民的其余村民,看见欧阳囡囡都有一种想要上去捏一把脸带的想法,不过每次他们刚一伸手,就被韩春花给制止了。
在这一点上,可以说,韩春花比林小野更多的尽到了一个监护人的职责。
后来林小野就想通了,天性使然,如果说,一个注定以后要继承百亿美金家产的富家女能来一段天真烂漫的山村童年,也不失为一种可贵的童年的经历吧。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林小野就去敲了敲朱伟的大门,朱伟打开门一看林小野,吃了一惊。
一看时间才五点多?
“怎么起这么早啊!”
“不想睡了就起来了啊!”说来也奇怪,这段时间,林小野的睡眠时间越来越少,但睡眠质量却越来越好,他把这归结为,大自然里的舒适的环境,让他身心彻底强壮了起来。
还有的可能就是迷雾森林的属性使然。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林小野现在觉得自己和以前在合家汽配厂上班的时候,无论是从气质还是从体魄、或者心态上,完全就是两个人。
以前是个穷dia丝,现在至少一个有钱小钱的dia丝。
“走,下山,陪弟弟我办点事!”林小野说道,他的年纪比朱伟小了差不多一轮,自称弟弟是应该的。
朱伟也没客气,这段时间接触下来,他也知道林小野的个性,不是那种假模假样的。
打了一个哈欠,“等我收拾一下!”朱伟说完朝着屋里走去。
林小野也饶有兴致地走进朱伟的房子,一进去仿佛就如同走了军营一般,一切都是那么整洁干净,家中的每一个物件,都摆在他们该在的位置,绝对不是随意乱放的。
不一会儿,朱伟就把他的床铺收拾干净了,一个非常工整的豆腐块已经立在了床上。
林小野都看傻了。
“走吧!”朱伟拎着一袋干粮和一把雨伞,关上门,走了出来。
林小野看看朱伟手中的雨伞,又看看天,“今天不下雨啊!”
“哈哈。”朱伟豪爽地大笑,“小野,这是行军规定,饱带干粮,晴带雨伞!”
随后拍了一下林小野的后背,“走!”
“走!”
从林场走出去的路要翻两座山,还要走上十五公里左右的山路,两人的脚力都是快的,可即便如此,等到了最近的一个公交站台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12点多了。
“交通真的不方便啊!”林小野说道。
朱伟点点头,表示赞同,从随身带着的一个干粮袋里掏出一只兔腿,递给了林小野。
“兔腿啊!”林小野,口水顿时就在口腔里滚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