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竹苑过了几天幸福的小日子,梅傲雪他们便回京城了。沈秋书叮嘱梅傲雪换回男装,以免他的父亲知道后,横加阻拦。因为穿着男装行医方便些,梅傲雪便同意了。
回去的第二天,沈秋书回家了,梅傲雪百无聊赖地在医馆待了一天,晚上却是轮到她值班了。医馆为了方便晚上病人急诊,包括沈秋书在内,四个大夫轮流值班,每人每次连续值班七天。以前梅傲雪没转正,还不知道这事儿,这个月她是跑不了了。
晚上她早早地关上医馆的大门,回到诊桌前看医书。最近顾着谈恋爱荒废了不少,她正好趁晚上补救一下。
凌晨时分,梅傲雪突然听到侧门小院里有动静,她悄悄拨开门帘,看见一个黑衣人行动有些迟缓,捂着胸口,直往院里的客房奔去。
梅傲雪看那黑衣人的身材,不觉有些眼熟。她马上想到,上次她睡在客房时,夜里闯进来的黑衣人就是沈潇。看那黑衣人熟门熟路的,很可能就是他了。
黑衣人已经从窗户里钻进去了,梅傲雪轻轻跟过去,皎洁的月色下,居然看见地上有不少血迹。梅傲雪赶紧去药房拿了一些纱布,沾了些水,跳到院外,把附近的血迹擦掉。她又拿出一把匕首,朝自己手臂划了一刀,沿着另一条马路滴了几处血。把伤口用纱布包好,返回梧桐雅苑。
梅傲雪轻轻跳进客房,没听见屋里的动静,慢慢靠近床边,床上的人,突然起身,向她的脖子抓来。她迅速后退一步,抓住那人的手。“我不是你的敌人!”
“是你?”沈潇的声音传来,气息有些不稳。
“沈潇?”梅傲雪还想确认一下。
黑衣人一下子卸了力气,瘫软到地上:“我受伤了。”
“别动,我帮你包扎。”
梅傲雪几步走上桌前,燃了蜡烛,拿到沈潇身边,便看见沈潇的胸前染满了血。她小心地剥开他的上衣,露出猩红的刀口,长约一尺,最深一寸左右。
梅傲雪从怀中掏出一个白色瓷瓶,仔细地在他的伤口上倒了一层白色粉末,粉末倒上去立马就被染红了,她又倒了好几层,才得以止了血,用纱布轻轻地包扎好伤口。抬头,便发现沈潇有气无力地看着她。
“你的伤口很深,失血过多,把这颗丹药吃了,补补元气。”梅傲雪又从怀里掏出一个蓝色瓷瓶,倒出一颗褐色的小指头盖大小的药丸。
“谢谢你。”沈潇一口吞了药丸,虚弱地冲她笑了笑。
“你还笑得出来!我把你扶到床上去吧。”梅傲雪把沈潇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慢慢把他扛起来,往床上走去。
“没想到你还挺有劲儿啊。”沈潇扯了嘴角,笑得更恣意了些。
“我小时候什么活儿都要干,进梅花山庄后,训练更加残酷。别说是你,就是一头野猪我也能扛起来。”
“你怎么又把我和野猪比!”沈潇想起从梅花村回来那次,她说自己和野猪一样好色,于是又有些窝火。
“行啦行啦,省省力气吧,快躺下。”梅傲雪把沈潇扶着躺了下来,左手顺手提了被角,准备给他盖上,却被他一把抓住手肘处。
“你受伤了,怎么受伤的?”沈潇盯着她左手的伤口,关切地问。
“还不是你,不知道在外面干了什么,血流了一路。我把梧桐雅苑附近的血迹擦干净了,又把自己的血,沿途滴在了另一条路上,这样有人追查的话,也不会找到这里。”
梅傲雪说完,沈潇心中更多出一份敬重和感激。